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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29  来源: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作者:    字数: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Z-2023018(WSSCG-2023054)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

六、预算金额:980000元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一套(含三合一样品自动处理平台)

1

用于城市饮用水中VOC& SVOC&嗅味物质等分析,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投标供应商必须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登记办事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登记”),投标供应商注册账号后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自主报名,报名后请与代理机构确认。

网上报名后,请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可拷贝的开票信息)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773516069@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29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4: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14: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楼(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瓯越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577-883738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77-86511719/13676468527    传真:0577-8651170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373321、88100026

联系人:赵女士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8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户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9215101040027762

开户银行:农行温州城东支行营业中心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报名表(通过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提供word电子版);

1.2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

1.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十五、附件:采购文件

WSSCG-2023054招标文件.doc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2日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6511701,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773516069@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3676468527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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