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清人廉,当好国有资产“守护人”
倪卫坚
温州市公用资产营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既要做到保值增值,更要防范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我始终秉承“资清人廉”宗旨,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构建与资产管理相匹配的监督体系,切实从源头上铲除以权谋私的土壤,当好温州公用资产的“守护人”。
一、完善制度,防范风险
在国资委、集团有关资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从确权、分权、限权和督权等方面细化配套制度建设,出台《合同管理制度》《房产租赁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等制度,严把“审批、评估、招租、租金催缴”等重要关口,严防“人情交易”等自由裁量和权力寻租行为,织密制度的笼子,杜绝“微腐败”。
二、规范运作,阳光招租
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国有资产招租实施“三个一律”:即,一律实行市场评估价为招租基准价;一律多渠道公开招租信息;公开招租一律实行价高者得。杜绝“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将资产招租全过程曝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我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日常的重点工作,每学必提、每会必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高员工廉洁从业能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遵规守纪的政治生态。
“莲,因洁而尊。人,因廉而正”。我将牢牢把握资产管理职能定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体员工做好“资清人廉”文章,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当好温州公用资产“守护人”。
温州市公用集团于2010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A,主要负责温州全市域的城镇及农村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全面系统推进全市水务、燃气、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