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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说清廉︱资清人廉,当好国有资产“守护人”

发布时间:   2021-06-25  来源:  集团纪检监察室  作者:  倪卫坚  字数:  600  

资清人廉,当好国有资产“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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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卫坚

温州市公用资产营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既要做到保值增值,更要防范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我始终秉承“资清人廉”宗旨,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构建与资产管理相匹配的监督体系,切实从源头上铲除以权谋私的土壤,当好温州公用资产的“守护人”。

一、完善制度,防范风险   

在国资委、集团有关资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从确权、分权、限权和督权等方面细化配套制度建设,出台《合同管理制度》《房产租赁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等制度,严把“审批、评估、招租、租金催缴”等重要关口,严防“人情交易”等自由裁量和权力寻租行为,织密制度的笼子,杜绝“微腐败”。

二、规范运作,阳光招租

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国有资产招租实施“三个一律”:即,一律实行市场评估价为招租基准价;一律多渠道公开招租信息;公开招租一律实行价高者得。杜绝“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将资产招租全过程曝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我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日常的重点工作,每学必提、每会必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高员工廉洁从业能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遵规守纪的政治生态。

“莲,因洁而尊。人,因廉而正”。我将牢牢把握资产管理职能定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体员工做好“资清人廉”文章,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当好温州公用资产“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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