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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05  来源:    作者:    字数: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5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要点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是整个活动的基础,要认真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精心设计载体,落实工作举措,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一、组织开展“三学三思三观”学习讨论

按照“多一些集中学习、多一些讨论交流、多一些有效载体”的要求,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得到提高,思想得到洗礼,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适当集中时间,强化集体学习讨论,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

1、制订学习培训计划。要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参照《市委常委会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计划安排》,认真制订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形式。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讨论一般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对村、社区党员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宗教观教育。

2、 认真学习研读。要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原原本本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学习《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等必读书目,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要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夜学”等活动,强化集体学习,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学习辅导,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召开“三思三观”学习讨论会。市委常委会将于3月在平阳革命老区举办“三思三观”学习讨论会。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三思三观”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反思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安排,多采取一些送教上门、远程教育、集中收看专题片等形式开展。

4、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各地各单位要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党章党纪、重温入党誓词、听党史报告、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等多种途径,引导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交流和反思,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时,要把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学习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入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性,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开展反对“四风”专题学习讨论。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反对“四风”问题,通过领导带头谈、研讨交流专题谈、网上互动谈等形式,扎实开展找问题、找根源,查找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一风一风”的查找问题,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写好剖析材料打好基础。

6、 举办群众路线专题报告会。市委于2月下旬举办“温州讲坛”报告会,听取群众路线教育专题报告,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上党课,引领本单位抓好学习教育。

7、广泛开展“学先进、争优秀、比业绩”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挖掘和树立一批党员干部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收看专题片等多种途径,用先进典型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努力形成“学先进、争优秀、比业绩”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以“增进与百姓的感情、增强百姓心中的分量、拉近与百姓的距离”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员干部“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

1、深入联系点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市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深入联系点,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和困难。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统筹安排好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防止到基层“一窝蜂”。在乡镇(街道),走亲连心走访要做到 “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乡镇(街道)党员干部把所有农户走访一遍,确保听到真意见、找出真问题。在农村,要求村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全覆盖,定期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

2、全面实行“机关与基层、干部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联系服务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要求,全面落实机关部门与基层单位、干部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直接联系服务工作。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与县(市、区)对应部门单位要结对联系;县(市、区)部门单位与乡镇(街道)要结对联系;乡村干部与村(居)党员、党员与群众要结对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

3、开展党员干部“三进三服务”活动。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企业开展驻企服务、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进农户开展微笑服务,积极开展“我带头,我奉献,帮你实现微心愿”活动,促使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多渠道全方位听取意见

要本着“发现问题是本领、解决问题是勇气,找不到问题是最大的问题”的态度,坚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听意见查问题的过程成为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过程,成为增进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重点是坚持真开门开大门,聚焦 “四风”找准找实突出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具体工作中反映出来的作风问题,听取对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批活动部署会议上列举的“四风”问题25种表现、中央活动办印发的37条共性问题、省委夏宝龙书记指出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和我省梳理出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的内容要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2、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按照“有利于让知情者反映情况,有利于听到群众真实声音”的要求,认真抓好意见建议的听取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坚持以好的作风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采取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以及设立电子邮箱等方式,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督导组要发扬认真精神,从严务实抓好谈话工作。督导组与单位“一把手”的谈话时间,一般安排半天,与其他人员的谈话时间,一般不少于1小时。

3、注重对意见的梳理。要原汁原味梳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同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四风”方面问题、工作层面问题、反映具体人和事问题、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其他问题等5个类别,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反映“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经督导组审核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活动办联络一组、二组和三组。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学习教育与市委提出的五大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持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以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1、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要结合“三学三思三观”学习讨论,有针对性地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与上级要求、百姓期盼的距离。

2、把学习教育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要认真落实“常规性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力度、遗留问题的解决要集中攻坚、新发现问题的解决要及时跟进”的“三句话整改思路”,对上级反馈和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不等不拖、立说立行,能改的马上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创造整改条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开展“八项专项整治”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按照要求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领导,规定整改时限,采取领导领衔办理、部门牵头会办、全面摸底清查、开展集中整治等方式,抓紧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争取早行动、早见效。市县成立“正风肃纪”工作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查实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达到查处几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全面启动“破难攻坚”、“驻企服务”专项行动。同时,要把活动与“五水共治”、“五措并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单位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以活动的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要启动“效能提速”专项行动,按照“学、清、立、改、停”的要求,对已有的制度立即进行梳理,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确保整个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集中学习讨论,带头下基层走亲连心,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履行好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又要抓好下属部门、分管部门的活动,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所辖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

2、从严务实督导。赴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督导组要按照“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的要求,根据《督导工作手册》对第一环节的重点督导内容逐项进行督促指导,把学习教育抓实、突出问题找准。在第一环节结束后,要对所督导单位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进行评估,对消极应付、走过场的,要及时指出、严肃约谈、责令整改。

3、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反映社会各界的评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通过言论评论、专题专访等形式正面引导舆论,防止不良炒作。抓住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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