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
(1)项目选址:小门东高地,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东南侧
(2)建设性质:新建
(3)用地面积:9.1486公顷
(4)建设内容: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22号)文件精神,温州市拟在小门东高地建设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拟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置、物化处置、固化/稳定化处置、安全填埋处置等技术对危险废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拟建设危险废物运输与接收系统、贮存设施、焚烧处理设施、固化和稳定化处理设施、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安全填埋场等。
(5)建设规模:总处理规模约29950.5 吨/年
(6)总投资:约4.5亿元
(7)意义:项目建成后,经过严格的收集、运输及处理,使各种的废物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理,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有利于环境的改善,也有利于温州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单位地址:车站大道623号
电话:0577-85559182
传真:0577-85559182
邮编:325000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
单位地址:温州市绣山路559号发展大楼北楼803室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77-88960070
传真:0577-88960070
电子邮箱:wzsrisk@163.com
四、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人群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理由;
(2)您对本项目有何诉求;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和当地发展的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
(6)对本项目防范社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7)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项目建设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执法部门处理。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