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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氢氧化钠、碳酸钠药剂采购项目(自主)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来源: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    字数:    

一、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YSY-JC-2024001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氢氧化钠、碳酸钠药剂采购

六、预算金额:250万元

七、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7 日

八、更正事宜: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4、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能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③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以下三项有效证书或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二项有效证书或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特定资格要求: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具备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为能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③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报价)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一家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认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报价)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3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五、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评审分值(60分)→第5项投标人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水平

提供2021年1月以来经具有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氢氧化钠固体产品质量报告每份得1分,至多3分,氢氧化钠液体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每份得1分,最多得1分,碳酸钠固体产品质量体检测报告每份得1分,最多得1分。

证明材料要求:

1.时间以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2.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使用单位(非投标供应商,如使用单位为业主下属自来水厂(或下属单位)的该使用单位名称必须在“评分内容序号3”中的业主使用证明中体现,否则不予认可。);

3.检测机构为经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4.检测内容包括技术指标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提供2021年1月以来经具有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氢氧化钠固体产品质量报告每份得1分,至多4分,碳酸钠固体产品质量体检测报告每份得1分,最多得1分。

证明材料要求:

1.时间以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2.检测机构为经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3.检测内容包括技术指标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 23 日14:30

2024年5月7日09:30

其他补充事宜:1、删除氢氧化钠工业级液体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调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更正版)”

2、如原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如与本次更正调整后附件“采购文件(更正版)”内容有冲突,均以“采购文件(更正版)”内容为准。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5650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511719/15158555213

传真:0577-86511702    邮箱:63214296@qq.com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方式:0577-88100267

附件:氢氧化钠、碳酸钠药剂采购(更正版).doc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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