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水人按日支付应缴纳水费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欠费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纳入政府征信系统。超过缴费截止日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缴清水费及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当于 48 小时内恢复供水。